
再生资源备案登记
发布日期:2017-11-22 11:05:16 来源: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: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: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
受理单位 |
德兴市国内贸易管理办公室 |
许可依据 |
《再生资源管理办法》 |
许可条件 |
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 |
申请材料 |
1、《江西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表》 2、江西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承诺书 3、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 4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。 5.经营场所的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明复印件。 |
许可程序 |
1、企业申请 2、窗口受理 3、填写《江西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表》、江西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承诺书 4、业务科室审查 5、现场勘查、局领导审核 6、窗口制证、发证 |
法定时限 |
7个工作日 |
许可时限 |
3个工作日 |
收费标准 |
不收费 |
办理时间 |
工作日 上午8:30-12:00;下午13:00-16:30 |
联系电话 |
0793-7527325 |